第七十四章藩王一 (第2/2页)
永乐时,前车之鉴,规定宗亲不得为官。文武百官对于亲王,只具官称名而不称臣。亲王封国后到了一定年龄,必须出到封国,以后非奉诏不得进京。
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:如二王不得相见,不得擅离封地。即使出城省墓,也要申请,得到允许后才能成行。如无故出城游玩,地方官要及时上奏,有关官员全部从重杖罪,文官直至罢官,武官降级调边疆。
藩王除了生辰外,不得会有司饮酒,王府发放一应事务,地方官要立即奏闻,必待钦准,方许奉行,否则治以重罪。王府官亦改用高年不第举人、落职知县等担任,成了位置闲散之地。
此外对宗室的的约束还有:不得预四民之业,仕宦永绝,农商莫通。不得到京师,如有出城越关到京师的,即奏请先革为庶人,然后发往凤阳高墙圈禁,同行之人,发往极边的卫所永远充军。
宗室不得擅离境外,有居住乡村者,虽百里之外,十日必三次到府画卯,如果一期不到,即拘墩锁,下审理所,定罪议罚。
从郡王至仪宾以下,不得与文武官员往来交结及岁时宴会。请名、请婚也很严格,未经请准,只能呼**名,不得婚嫁,以致走京游棍以请名、请婚为由乘机勒索宗室钱财,导致许多宗室壮年以后都未能请到名字、成婚。
正统十四年,韩藩襄陵王欲入京师,后又愿率子婿从征入侵的蒙古人,但没有得到批准。甚至崇祯二年清兵进逼京师,唐王倡议勤王,竟被废为庶人。
明末之时,藩王势力经过多次、多方面的削夺之后,已绝对不能与皇权对抗,皇族内部武力夺位的可能性在正德以后已经消失。
那些好饮醇酒、近妇人的藩王,因其对朝廷没有威胁而被称为“贤王”,受到奖励。宗室成了不农不仕、啖民脂膏、被软禁于封地内的典型寄生阶层。
到了明末之时,藩王的名声早已经臭了大街。历史上李自成、张献忠等草莽英豪,对待俘虏的官员或者还留他们一命。而一旦俘虏任何朝廷藩王宗室,都要严酷的将他们处斩,由此观之,明末之时百姓对于藩王的痛恨。
而整个汾州县城,就有庆成、永和两家郡王。庆成、永和两家郡王都是永乐年间朔封,二人都是初代晋王朱棡的儿子,算是嫡亲的兄弟。
从明初到明末二百多年时间,两家藩王的人丁急剧增多。仅仅庆成王一脉,人丁就早已经超过万人,哪怕是成年的男丁,也超过了两千人。
这两家藩王,虽然不是最尊贵的亲王,但是几百年土地兼并下来,名下的良田加起来也超过五十万亩。像这种恶名昭彰的藩王,对于刘宣这种割据一方的豪雄来说,无疑是最大的肥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