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六十二章 招牌拳星 (第1/2页)
既然对方不讲道理,杜笙也不再客气:
“抱歉,这只是比赛方面的分成,
关于付费点播的分成,我要求拿到九成的纯利润!”
门票和广告赞助的收入终究有限,几年后,付费点播的分成将成为大头。
因为拳击和音乐会不同,听歌跟着人群一起唱可以感受到现场氛围。
但拳击,你必须亲眼看到拳手的每一次出拳,感受到拳台上鲜血四溅的场景,才能得到视觉和心理上的享受。
尤其狂热拳迷,他们更希望近距离观察拳手的出拳技巧。
这就对观看位置有极限要求。
当然,十几万人的大型拳赛也存在,但体验感会大大降低,只能盯着大屏幕。
至于商业利润,赞助拳手的收益通常属于独有。
犹如篮球运动员,运动品牌赞助直接与其个人公司签约,无需向NBA缴纳费用。
拳坛约束力更是远不及NBA,仅提供平台,收取头衔与赞助费用,而非直接签约拳手。
拳手可自由选择赛事,也可为节省头衔费与金腰带保管费放弃拳王称号。
即便签约UFC,杜笙个人品牌赞助收入亦不会与UFC分享。
杜笙更不愿受UFC束缚。
故最终聚焦于PPV网络点播收入。
未来巅峰收入逾五亿美元,堪称天文数字。
一场一小时赛事,时薪五亿美元,这就是拳击手的收入位居体育运动之巅的原因。
梅威瑟甚至连广告代言都不屑接,因为底蕴十足。
只要他想赚钱,随便找个有炒作价值的对手,就可以轻松赚到上亿美元。
杜笙亦渴望成为梅威瑟般,一场赛事进账亿万美元。
这般一算,给UFC一成利润也高达千万美元。
五亿美元,就是五千万美元的天价。
这个数字,杜笙不确定自己能否触及,但提前准备总没错。
若真能达成,UFC必定不会接受如此条约。
不过这是以后。
目前一成已经是他的诚意,且愿意承担所有赛事开销,作为对UFC提供舞台和组织赛事的回馈。
“杜,坦率地说,董事会绝不会接受一成的提议,这太过分了。”
果不其然,白大拿摇头反对:
“除非赛事收入破亿,否则一成分润能拿多少?
UFC虽然还处于新兴行列,但我们也不可能在乎几万十几万美元的比赛。
既然杜你坚持己见,合作恐难维系,只愿未来有缘再续。”
白大拿内心已萌生不满。
他看好杜笙潜力不假,却不相信杜笙能成为亿万美元的顶级拳王。
哪怕是亚洲拳手中的佼佼者帕奎奥,其辉煌经历堪比任何拳手,但最高身价也仅千万美元。
而且,达到千万美元绝非易事,需与知名对手交锋。
亚洲拳手终究受限于肤色,黄种人在欧美白人和黑人主导的拳坛中难成大器。
白大拿并非种族偏见,这是现实状况。
杜笙即便技艺再高超,比赛打得再好,身价也无法如白人拳手那样无上限。
白大拿的看法不无道理,未来梅威瑟与帕奎奥的较量,收入比例大致为八二。
具体分配细节,外界不得而知。
梅威瑟作为不败神话,深得欧美观众心;
帕奎奥则是横扫八個量级的世界冠军,也是传奇人物。
在杜笙看来,二人拿利益理应平分秋色。
即使梅威瑟最终胜出,顶多六四开,但结果却是惊人的八二开。
这就不是实力与认可的问题。
最大可能是梅威瑟的灯塔国身份,拥有更广泛的西方支持者。
现实往往如此残酷。
“白大拿先生,我明白你心中顾虑,但我早就说过,若赛事不盈利,你们无需支付任何费用。”
杜笙耸肩说道:
“直截了当地说,你想要的不过是我现有的人气和将来的前景市场,
把我当作免费引流的招牌,你们怎么都不亏,这样的条件真的无法接受吗?”
说起来,杜笙心中也有些不满。
以后UFC可能独领风骚,但现在并非如此。
他完全可以选择不选UFC,转投其他MMA联盟,历史或许就此改写。
再者,杜笙认为自己的条件已极富诚意。
UFC不会面临亏损,只是将来自己若名声大噪,UFC可能少赚一些。
但若自己未能大红大紫呢?
UFC将节省大量开支。
说到底,UFC追求的是对选手的掌控。
而杜笙追求的是赛事自由和展示自我的舞台。
双方理念存在显著差异。
至于收购UFC?
之前金童就尝试过,无疾而终。
他一个亚裔更不可能,也赖得去赚那点平台钱。
杜笙说完,白大拿沉默一阵,道:
“大家都有各自需求,我觉得还是冷静思考一下最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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