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拥有读心术的反派大佬 14 (第2/2页)
在二十多年前,五百万几乎就是天价。
尽管拿了钱,但临走的时候,林清清还是白莲花了一把,给沈从文留了一封信。
表明自己是爱他的,离开他也是迫不得已,她不愿因为一己之身耽误他的前程,所以只能忍痛离开他。
就这样,明明拿了钱,还立的一手好人设,顿时把沈娇恶心的够呛。
但不得不承认,男人就是喜欢这种套路。
林清清的离开给当时的沈从文无异于一记暴击,当时的他为了一个女人几乎和沈家势成水火,但他找了好久,还是没能找到林清清的踪迹,随后颓废了一段时间便接受了沈氏,也娶了当时和他门当户对的罗曼云。
但不得不说,林清清的这封信还是成功的,年少的这段爱恋让她在沈从文的心里留下了一个完美的印象,爱而不得的感觉也让她成了沈从文一辈子的白月光,
而林清清离开沈从文之后也辗转找了几个男人,随着年龄的长大,姿色也渐渐不如从前,便拿着手里剩余的钱,找了一个老实男人,也就是林纤的父亲结婚了。
林纤的父亲娶到了心中的女神,尽管没什么大能力,但对她也是百般疼爱,后来林清清得了癌症,也愿意花光家里所有的钱给她治疗。
但林清清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跟着这么一个没用的父亲生活,所以临终之际,林清清便又给沈从文又写了一封信。
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,侦探社没有调查出来,但沈娇想了想,也无非也就是些倾诉相思之情的话,随即林清清便把女儿托付给了沈从文,临死还给林纤铺了一条青天大道。
其实,在沈娇看来,林清清可比林纤的手段可要高明多了。
林清清这一辈子,哄走了多少男人的心,连临死了,都把沈从文的心思算计的明明白白。
上辈子,沈从文可是连沈氏集团都给了林纤,可见林清清这个人的手段有多厉害。
等她回过神来,看着站在她面前的的罗曼云,眼神中透露出些许的无奈。
“妈,我知道了,我等下就出去拿。”
被罗曼云在家催促了半天,沈娇无奈放下手中的平板,便直接出了门。
才刚进了时代广场的大门,便又发生了一件令她哭笑不得的事。
此刻,沈娇看着倒在她面前的这位老太太,眼神中还有些不可置信。
大庭广众之下,这青天白日的,她平白无故被人碰瓷了?
“叮,恭喜宿主解锁新的剧情人物。
姓名:无名的老太太
身份:一个没有姓名的炮灰
对宿主的好感度:55(颇有好感)。”
沈娇看到系统提示的好感度,就感到有些奇怪。
一个陌生人对她的初始好感度怎么会这么高,要知道60以上的好感度就是亲戚朋友了。
她和这个老太太素昧平生,为何这位老人家会对她这么有好感?
难道说现在碰瓷都看缘分了?